社群平台販售食品或化粧品須注意法規!

近年消費型態轉向社群媒體(Facebook、Instagram、Threads),台南市114年度網路違規廣告案件截至11月已達313件,呈現逐年上升趨勢。
為維護企業形象並降低營運風險,各位業者,務必落實廣告內容自主審查。

法規重點摘要

類別

違規行為

裁罰額度 (新臺幣)

食品

不實、誇張、易生誤解

4 萬 ~ 400 萬元

食品

宣稱醫療效能

60 萬 ~ 500 萬元

化粧品

虛偽或誇大

4 萬 ~ 20 萬元

化粧品

宣稱醫療效能

60 萬 ~ 500 萬元

 

企業合規自我查檢

  1. 人員培訓: 確保行銷團隊、小編及合作網紅了解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第28條及《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》第10條規範。

  2. 內容審核: 避免使用「治療」、「預防」、「改善疾病」、「神奇療效」等醫療相關字眼。

  3. 代言管理: 網紅或消費者之「使用心得」亦屬廣告範疇,業者仍負有審查與管理責任。

食品之核心價值為提供營養與熱量,化粧品則僅具修飾潤澤外觀之效,不具醫療功能。

提醒業者:
短期流量 ≠ 長期品牌價值
請於推廣商品前主動確認法規,避免因一時行銷話術,影響企業商譽與權益。